系部管理的教学档案
(一)长期保存(10年)
1.学校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
2.本系各专业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总结;
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调整年度课程计划报告;
4.教学进程表、校历;
5.课程试题库、试卷库;
6.学生成绩档案;
7.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8.教师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9.实验人员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10.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其业务档案;
11.本系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教研、科研成果各所获各种奖励名单及材料(复印件);
12.实验室设置及设备清单;
13.校外实习基地的情况及有关资料;
14.本系所开设课程的教材、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主编、自编教材及教学指导书、实习(验)指导书、习题集;
15.学生各种学科知识、科技发明竞赛及获奖材料。
(二)短期保存(6年)
1.期末考试的命题计划表、试题样卷(A、B卷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本科生教学记录表(或平时成绩登记薄);
2.学生实习记录、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及设计指导书、说明书、任务书、图纸以及指导教师名单等;
3.毕业答辩工作计划及总结、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
4.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计划、安排及总结;
5.本系组织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计划、检查材料及总结;
6.教师听课记录、试讲、教学观摩活动等材料;
7.教师发表论文论著的统计表及相应要求的复印件。
8.会议记录。
(三)教师个人的基本教学材料
1.所开课程(含实践教学)的教案、讲稿、教学进程表、教学大纲和实施计划;
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个人基本情况表;
4.所主持和参加的科研、教研项目材料及发表的论文;
5.主编和参编教材目录和样书;
6.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学术活动的情况;
7.反映教学质量的典型材料;
8.兼职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日志;
9.指导青年教师的材料和听课记录;
10.自行研制和购置的多媒体教学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