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奖励对象
学院奖学金由学院设立,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奖学金设立
学院设有专业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等,具体名额或比例以本学年发布的评选通知文件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专业奖学金
1.评定对象为bet365首页在校学生;
2.本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含《学生手册》和选修课考试);
4.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 B 级(含 B 级)以上;
5.特等、一等、二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不含英语专业)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含第一学年的奖学金评比),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不含第一学年的奖学金评 比)。所有专业特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综合测评积分必须位于班级 前三名。
(二)单项奖学金
凡在本学年内未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专业奖
学金、本学年不及格的课程不超过两门,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单项奖学金评比。
1.创造发明奖:撰写的科研论文、调查报告在校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受到奖励;小发明、小创造受到校级以上奖励。
2.社会实践奖: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社会活动奖: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按时完
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有典型事迹。
4.学习进步奖: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较上
一学年提高八个名次以上。
5.学习优异奖:学习刻苦努力,智育积分居班级前三名。
6.特殊贡献奖:为社会、学校及他人做出贡献,事迹突出者。如见义勇为、救人救火、拾金不昧等或在校级以上各类比赛中,成绩特别优异。
四、评选程序
1、每年开展评选活动时,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组成的学院奖学金评审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管理全院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
2、院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学院奖学金评选管理工作。
3、各系成立由系行政负责人和辅导员组成的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4、各专业或班级成立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负
责本专业或班级的评选工作,学生代表必须经公开推选确定。
5、评选程序按照班级或专业、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的顺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最终由学院奖学金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人选。
6、学院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按照第5条规定办理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报学院最终确定。
五、评选时间
学院奖学金按学年评选,每年10-12月份,届时以文件要求为准。
六、评选要求
1、可以获学院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有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
2、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优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3、各班级或专业、系对申请者的资格要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推荐人选先行在班级、系公示后,再上报学生处。
4、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教职工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学院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院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院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其发放到位。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