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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制度-------bet365首页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日期:2018-04-17 04:32:00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皖教助[2016]5号)等最新文件精神重新修订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资助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态度端正
5. 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参加当前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已认定的特殊困难、困难等级贫困生。
6. 有关政策要求资助的其他学生。
三、资助经费及资助比例
1. 我院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全额下发。
2.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安徽省教育厅原则上按照我院在校学生数的20%比例确定。
四、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将结合当年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定为特殊困难者,可申请最高档助学金,认定为困难者,可申请相应低档次助学金;助学金名额指标应优先评选给已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依次递推
五、评审时间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评审通知确定评审时间,每年9-10月,学生可向学生部提出申请,11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六、评审工作小组的设立
根据皖教秘【2012】328号文件要求,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学生处长为副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全面领导评审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协调
同时,各系、专业班级的评审工作也应成立相应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院系评审工作组由系党总支书记牵头,专业班级工作组由辅导员牵头成立,班级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6,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学生担任,要具备广泛性。
、申请与评审程序
1. 学生负责统一安排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名额指标分配、学生资格审查以及材料汇总上报等
2. 每年在评审文件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递交《bet365首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经过专业班级、系部评选公示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上报学生,经审核无误并报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至省教育厅。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 学院按照规定分两学期将国家助学金发及时放到学生手中。
2. 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者的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评优及获取各种资助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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