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2-28 11:06:00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 2018 ]3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 2018 ] 12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开展2018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 2018 ]3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 2018 ] 126 号)文件执行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2018 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教育部关于2018 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4、《教育部关于2018 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人事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