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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规则

发布日期:2017-09-07 10:10:00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进入图书借阅室。选择图书时应使用代书板,从书架上取出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该书位置,翻阅后不借的图书,请放回原处,抽出代书板,不要乱放,保持书架上的图书排序整齐有序。
2、图书可在室内阅览也可外借。
3、借阅图书时应详细检查,如发现书中有涂画,批注,撕页,污损等现象,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做出标记。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阅者负责。
4、入室时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个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
5、请爱惜图书,轻取轻放,不得撕书或盗书。发现撕书或盗书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读者离开学校时(毕业、结业、退学、休学、工作调动等)需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7、学生每人可借图书3册,借期30天;教职工每人可借5册,借期60天。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逾期未归还者,系统自动锁定该读者的借阅证,须归还图书并缴清超期费用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8、寒、暑假放假前一周内所借的图书,应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归还; 所借图书在规定节假日内到期者,须在节假日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归还,否则按超期处理。
9、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若有遗失,请及时到图书馆图书部挂失,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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